18102837906

业务范围 BUSINESS SCOPE
天津工程欠款追收
天津应收账款追讨
天津个人债务催收
天津企业债务追讨
天津死账赖账追债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天津源利专业正规清债公司
电话:18102837906
邮箱:18102837906
地址:天津市西湖区

公司新闻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公司新闻

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

作者:天津讨债公司 时间:2025-04-27
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

一、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

《民法典》里头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有这样的规定。

要是债务人用放弃自己的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这类方式,毫无代价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权益,或者故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给延长,这就会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。

那这个时候,债权人就可以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。

咱们说这撤销权的行使范围,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度的。

而且,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,那些必要的费用得由债务人来承担。

还有,这撤销权,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,一年之内要行使掉。

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,五年之内都没有去行使撤销权,那这个撤销权就消失。

总而言之,债权人撤销权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债务人搞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

所以,债权人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间内正确地行使这个权利,可不能错过时机。

二、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有哪些

《民法典》里,那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可不少。

就好比说,债务人要是通过放弃自己的债权,或者放弃债权的担保,再不然就是无偿地转让财产之类这种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方式,又或者是恶意地延长自己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这要是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那可就都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内。

不过,这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可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。

比如说,债权人甲的债权是100万,而债务人乙,无偿转让财产价值是80万,那这时候甲能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就只能是80万。

而且,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费用得由债务人来负担,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话,那也得适当分担一点。

债权人,必须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算,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。

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,五年内都没有去行使撤销权,那这个撤销权可就消灭,就没法再用。

三、民法典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归属是什么

债权人的代位权归属,说白了就是当债务人在那磨磨蹭蹭、不好好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权利,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没法好好实现的时候,债权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别权利,这种权利能让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去代替债务人行使他的权利。

这一权利的归属性质那可是法定的,不是随随便便由当事人约定就能产生的。

它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,可别小看它,它可是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呢,让债权人有了更多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。

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可是有严格限制的,是以债权人自己已经到期的债权为界限的。

而且呀,通过行使代位权拿到的财产,那是要直接归属于债权人的,专门用来清偿债务人所欠的债务。

要是有多个债权人同时存在,那就得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来进行分配啦。

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呢,对于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以及行使方式都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标准,可不是随便就能行使的,得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呢。

在了解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后,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。比如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问题,一般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另外,

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在实际生活中,关于撤销权具体的适用情形以及相关费用的界定可能会让人困惑。若你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细节、费用承担范围等还有疑问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获取专业解答。

在线QQ